暂未分类。
承担民政厅机关行政事务和为厅机关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包括文印服务、会务服务、办公用品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职工食堂管理、宿舍区管理、厅机关大院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民政厅机关交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工住房改革工作,同时负责民政厅机关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厅机关和宿舍区驻地街道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2884423048
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