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二、选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2名、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5名、晚霞报社1名、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报考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人员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报考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晚霞报社的人员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报名时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选调对象范围。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要求相符。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请报考者将以下材料分别用DOC(1、2)格式和PDF(3、4)格式文件存档,打包后以“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到报考单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
1.填写《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填写《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简表》(见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会同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结合报考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将进行相应调减或不再安排选调。
选调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或岗位调减情况。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笔试。
报考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信息技术岗位和新能源汽修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适时在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会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由民政厅人事处向本人发放面试通知书(PDF电子版)。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本人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取得选调岗位所需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提供本人编制所在单位最新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单位鲜章);
6.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已分类的,须提供明确公益分类文件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暂未分类的,须提供单位暂未明确分类证明等相关盖章材料;
7.提供未有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证明材料盖(盖单位鲜章);
8.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9.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选调工作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资料方式。考生将以上材料经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按顺序扫描存档在一个PDF格式文件中发送到选调单位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和照片用邮政快递EMS寄送选调单位。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信息技术岗位和新能源汽修专业教师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相关岗位能力的专业素质。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由选调单位电话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由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对拟调入人员在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专栏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选调相关事项的,将在四川省民政厅网站“招考录用”栏另行通知。
(三)严明选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民政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
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 028-84423055/84423056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江老师 18080866515, 344150548@qq.com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陈老师13700942865 292383696@qq.com
晚霞报社: 王老师 13551891112 277423231@qq.com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邓老师 15282590965 11431383@qq.com
监督电话:028-84423046(四川省民政厅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