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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部门出台实操手册,规范社区慈善发展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字体:     】  

为推动和规范社区慈善发展,日前,四川省民政厅和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社区慈善发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明确概念内容、责任主体、支持力量、资源募集、工作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引导”和“约束”,为回答社区慈善是什么、做什么、谁来做、怎样发展、如何监管等问题提供说明指南和实操手册。

聚焦社区居民和社区发展问题

近年来,民政厅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开展“慈善城市”“慈善镇街”“慈善社区”等试点,形成了一批试点成果。成都、遂宁、乐山、南充等地积极推广“五社联动”机制,把社区慈善嵌入到社区困难帮扶、老幼关爱、基层治理、居民服务之中,作出了许多新的探索。

社区慈善是未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根基,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但暂未形成统一的模式和标准。

“出台《指引》,就是对优秀经验总结、提炼、固化和推广,让更多社区可以‘依样画葫芦’,立足自身实际,借鉴学习、创新发展,以社区慈善带动人人慈善。”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根据法律规定和社区需求,明确了社区慈善活动的内容,着力解决社区发展中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包括传统慈善领域和公益领域两类。

在传统领域方面,《指引》提出,社区慈善应当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推动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强化老年人和儿童关爱,建立社区慈善应急响应网络。在公益领域方面,《指引》明确,开展社区慈善活动,可以围绕环境治理、文体活动、卫生健康、志愿服务等群众“身边事”“小切口”,实施便民利民的微项目,还强调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慈善”氛围。

规范监管确保社区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解决社区慈善该由谁来做,如何聚合各方力量、撬动社会资源,怎样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是《指引》的一大亮点。

《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的主体,要求由社区党组织具体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日常统筹协调,依托本地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具体活动,动员辖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社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参与支持。

针对如何链接慈善资源,《指引》指出,慈善资源来自社区内部,也来自外部;既有资金、实物、资产,也有服务。可以通过社区慈善基金、社区慈善捐赠物资站点、社区公益慈善服务室等载体,采取自愿捐赠、公开募捐、慈善信托、“慈善+商业”模式运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合法获取。其中,社区慈善基金作为目前比较成熟、应用广泛的模式,《指引》对其设立、使用等规范管理作了明确。

社区慈善就在老百姓身边,不仅关系着能不能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慈善成果,还关系着群众对慈善的期待、信任、认可,直接影响慈善的公信力。

《指引》明确了社区慈善的监管问题,要求参与社区慈善服务的组织要依法进行备案,定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民政部门也要健全监管制度措施,常态化开展监督指导,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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