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保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四川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收(邮编:610065)。来信请注明“《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mzzcfg@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附件:1.关于《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四川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