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综合
截至2022年底,全省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共计118054个,职工总数85万人,固定资产原价621.6亿元;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设施拥有床位48.3万张,每千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5.8张;民政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62.4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额8.3亿元;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309.4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其中中央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的民政事业费129.8亿元,占全年民政事业费支出的42%,省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费45.4亿元,占全年民政事业费支出的14.7%。
图1 2018-2022年民政部门登记和管理的机构和设施情况
图2 2018-2022年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情况
二、行政区划
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8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101个。已认定千年古县6个。2022年共联合检查川滇线、渝川线2条省级界线,完成总长度为3804.13公里的省界联检任务。完成34条县界联检任务,6306条乡界勘界工作。
三、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截至2022年底,全省注册登记的提供住宿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共计2,859个,其中注册登记为事业单位的1,797个,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523个。机构内床位35.1万张,年末抚养人员17.1万人。
图3 2018-2022年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床位情况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14670个,养老床位合计达到44.8万张,比上年下降1.1%。其中: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2553个,比上年增长2%,床位31.6万张,比上年增长6.3%,年末收养照料人数15.3万人;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12117个,比上年下降1.3%,共有床位13.2万张,比上年下降15.2%,年末收养照料人数2.8万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养老服务人次数391.7万人次。
2.提供住宿的精神疾病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疾病服务机构18个,床位16530张。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类民政服务机构集中养育孤儿2050人,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1602.4元/人·月。全省共有注册登记的独立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机构116个,床位8787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92人。其中独立儿童福利机构55个,床位6853张;独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1个,床位1934张。
4.其他提供住宿的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172个,床位9491张。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142个,床位6879张,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万人次(在站救助2万人次,站外救助2.1万人次)。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
1.老年人福利。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816万人,占总人口的21.7%,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17万人,占总人口的16.9%。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334.4万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其中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291.3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43.1万人。2022年,全省共支出老年人福利经费22.8亿元。
2.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孤儿17762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15712人,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1200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2050人,基本生活保障平均标准1602.4元/人·月。全省共支出儿童福利资金6.6亿元,其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8亿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1亿元,其他儿童福利资金0.7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儿童督导员3768人,儿童主任35875人。2022年,全省办理收养登记504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登记504件,港澳台及华侨收养登记0件,外国人收养登记0件。
图4 2018-2022年收养登记情况
3.残疾人服务。2022年,全省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81.7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10.9万人。截至2022年底,民政部门直属康复辅具机构1个,职工132人,固定资产原价8135万元。
4.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22年底,全省有城市低保对象35.4万户、52.1万人。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90.7元/人·月,比上年增长11%。全年支出城市低保资金24.2亿元。全省有农村低保对象202.7万户、342.6万人。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6167.8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8.9%。全年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04.9亿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人员40.5万人,全年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4.9亿元。全省共有城市特困人员3.7万人,全年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4.7亿元。
临时救助。2022年,共实施临时救助41.8万人次,其中救助非本地户籍对象649人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1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219.9元/人次。
图5 2018-2022年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情况
5.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
慈善事业。截至2022年底,全省有慈善组织415个(其中,基金会161个),有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204个(其中:慈善超市65个)。全年有28.6万人次在民政领域提供了125.6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专业社会工作。2022年,全省共有9727人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1565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截至2022年底,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4.1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7902人,助理社会工作师3.3万人。
福利彩票。2022年,福利彩票销售78.2亿元,比上年增长3.9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全年筹集彩票公益金24.7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全年民政系统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0.9亿元,比上年增长20.2%,其中用于社会福利8.3亿元,用于社会救助255万元,用于民政管理事务0.9亿元,用于其他1.6亿元。
图6 2018-2022年福利彩票销售额、增长率及筹集公益金情况
6.社区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和设施1.8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万个,社区社会组织987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79.6%,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32.9%。
四、成员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
(一)成员组织。
1.社会组织。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4.5万个,比上年下降1.2%;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5万人,比上年下降1.4%。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224起,行政处罚222起。
图7 2018-2022年基金会情况
图8 2018-2022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
2.自治组织。截至2022年底,全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共计34368个,其中:村委会26083个,村民小组155270个,村委会成员11.4万人,比上年增长3.4%;居委会8285个,比上年增长0.2%,居民小组59157个,居委会成员4万人,比上年增长1.6%。全年共有8326个村(居)委会完成选举。
图9 2018-2022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情况
(二)其他社会服务
1.婚姻登记服务。2022年全省婚姻登记机构和场所共计272个,其中婚姻登记机构66个,全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46.4万对,比上年下降9.3%,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659对。结婚率5.5‰。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1.4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5.5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5.9万对。离婚率2.6‰。
图10 2022年结婚登记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2.殡葬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共计245个,其中殡仪馆86个,殡葬管理机构61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96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4629人,其中殡仪馆职工1999人;火化炉345台。
注释:
1.本资料中民政对象人数和机构数为当年实际数和注册登记的法定机构数。
2.本资料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误差,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不等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3.离婚登记服务中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数据来源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结(离)婚率计算公式为:当年结(离)婚对数/当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
城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城市(农村)社区服务站/年末居(村)委会数×100%。
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由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