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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2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字体:     】  

尊敬的洛子布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探索彝族社区互助式“家支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第229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养老规划情况

一是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制定了《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聚焦健全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发展业态、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细化明确了52条重点任务促进养老托育健康发展。二是我厅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联合出台了《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在城市社区建设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工程,在农村规划建设县级特困人

员供养服务设施、乡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联合体。到2025年,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省立足省情实际,将建设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作为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以谋划,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成效明显。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在县级层面全面启动失能老人照护体系建设,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满足农村失能老年人刚性护理需求。现已建成183个,2022年底实现了县级全覆盖,做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在乡镇层面推进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坚持“能进来、可出去”的思路,将机构专业服务向老年人家庭延伸,现已建成600余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按照综合施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2023年底前,实现撤并关停一批“小远偏散”乡镇敬老院,启动改造升级一批敬老院。在村社层面全面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按照“政府倡导、邻里帮扶、自愿参与、低偿服务”的原则,统筹聚合各类资源,设立互助养老服务点,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现已建成村社区养老服务互助点位5000余个。

(二)不断强化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创新。2018年起,在2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农村敬老院实现“四个转变”。在服务对象上,向所有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拓展;在供给主体上,向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多元参与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向居家社区养老、乡村互助养老延伸;在服务保障上,向适度普惠转变。加大特困人员救助力度,2021年起,供养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倍,推广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县级直管模式,所有县(区)建立县级留守老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初步形成应养尽养、有需必应的片区化集约型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网络。

(三)加大绩效目标考核力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我们于2020年起,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和21个省级相关部门的目标绩效。从近3年的考核情况来看,各市(州)和相关省级部门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狠抓养老服务政策落地落实,我省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得到有效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历来具有家族家支、邻里乡亲守望互助的优良传统,在这些地区发展条件滞后的情况下,支持彝族社区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互助养老新模式,持续扩大彝族群众家门口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推进养老服务对象“跟着家人走、跟着土地走、跟着牛羊走”,探索建立“不离村、不离家、分级分层分类、全覆盖”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帮助彝族老人“不离村、不离家”安享晚年,在社区找到归属感和幸福感。

(一)完善农村养老“三项制度”。一是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建立以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问题为重点、相关保险和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制定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政策措施,强化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功能,逐步将养老服务拓展到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二是健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制度。加快建立农村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提高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效能,发挥现有农村留守老年人联络人和定期巡访制度作用,推广互助性养老服务。三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服务范畴。制定农村养老产业扶持政策,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培育壮大农村养老消费新业态。

(二)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一是加强县级养老(供养)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二是加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县域中心镇、重点镇,集中资源将农村敬老院升级打造成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动机构服务向农村居家社区延伸,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逐步收归县级直管。到2025年,基本建成农村居家社区“半小时养老服务圈”。三是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政府倡导、邻里帮扶、自愿参与、低偿服务”的原则,建设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

(三)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三新模式”。一是构建“慈善+农村养老”新格局。将慈善与农村养老相结合,鼓励支持慈善力量兴办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的慈善项目,引导社会捐赠向农村敬老院倾斜,为农村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二是开展“医疗+农村养老”新模式。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实施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民族地区老年健康支撑能力提升项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持续提升家庭成员的照护能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向农村老年人家庭延伸。三是发展“智慧+农村养老”新模式。推进农村数字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结合农村实际,创新“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推动线上线下互动结合发展,发展慢性病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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