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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5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字体:     】  

刘春香代表:

您在省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走深走实的建议》第35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财政厅、司法厅,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是高位推进议事协调机制建立。2021年,我省成立了全国首个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4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和议事程序。指导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全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议事协调格局。

二是高质量开展条例修订。深入推进《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法调研工作,联合省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高校专家、社会代表深入全省各地、各行各业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规章,立足将法条“细化、实化、特色化”三大原则,完成《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稿起草工作,现已按程序报审。

三是高标准推进“六大行动计划”。按照未成年人保护“661”工作思路,民政厅牵头制定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强国有我成长计划、家庭监护提能计划、清网整治护航计划、爱心圆梦温暖计划、法治护苗关爱计划、人才队伍补短计划”六大行动计划,其中“法治护苗关爱计划”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推进,明确提出了把法治护苗关爱相关工作措施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四川建设重要内容予以推动;坚持问题导向,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拐卖、暴力、虐待、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健全政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稳妥处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未成年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深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工作目标。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司法厅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融入法治四川建设实践、“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部署安排,同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范围,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法律七进”为抓手,联合教育厅、民政厅、省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布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律明白人”“八五”讲师团等队伍走进乡村(社区)、学校采取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推荐选派1.2万余名优秀律师、基层司法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截至目前,各中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100%,编纂发放中小学普法读物130万余册,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1万余次,推动在中小学校设立法律图书室(角)1.5万余个。加强和各地政府、部门合作,综合利用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所、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法治教育基地以省检察院、教育厅、司法厅三家联合建成的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样本,配套出台《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5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民检察院、司法厅、教育厅联合召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会,并为第一批12家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授牌,以规范化的建设、管理模式激发基地集群效应,打造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统筹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地铁公交车载电视,出租车顶灯、大型LED屏六大宣传矩阵,制播《家庭教育有法可依亲子教育势在必行》等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法治公益广告和“法博士”普法微课堂普法案例、普法电子书、有声普法读物等,网络点击量累计超4000万次,受到广泛关注。挖掘四川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团队、攀枝花特殊学校校长熊健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代表,获评2022年“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彰显关爱未成年人榜样力量,持续激发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五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通过新建、挂牌、机构转型等多种方式,推动成立四川省未保中心和市县两级未保中心180个(其中,独立机构41个)、乡镇(街道)未保站2221个、村(社区)未保点3.4万余个。连续2年推动将基层未保阵地建设纳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争取省财政投入1.2亿元支持4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保阵地。印发《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1+N”(基本功能+N种服务)思路,统筹规范市县乡村四级未保阵地建设及服务标准。有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按照“养、治、教、康、社”一体化发展思路,推动27个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区域性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眉山市救助管理站青神分站、泸州市救助管理站,争取省财政投入1860万元改造县级救助管理机构56个。

六是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设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募集善款4400余万元,围绕解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资助实施7个项目。在绵阳、南充、宜宾、资阳试点开展“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采取“慈善+”模式,探索解决未成年人近视、龋齿、心理不健康、扁平足、脊柱侧弯等身心健康问题,先后投入1200余万元,惠及4个试点市190余万未成年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走深走实,是一项庞大而持久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司法、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实施走深走实的建议》非常中肯,且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学习。下一步,民政厅将继续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配合好司法保护相关部门,为全省未成年人构筑坚实的法律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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