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敏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养老机构建设
一是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2018年以来,中省累计投入38.16亿元支持新建公办养老机构219个,新增床位4.93万张,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二是全面实行“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四川省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得以不断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三是给予资金补贴。2014年起,全省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按照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1.1万元的标准给予新建床位补助,2014
今年以来,省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近8亿元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通过降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四是实施政策优惠。从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划、税费减免、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对养老机构的设立给予多项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上,我省将包含民办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利用规划范围。在税费征收上,我省养老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已享受小微企业相关的减、免、缓待遇。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养老机构3000余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社区助餐点位150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互助点位5000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出台,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在养老机构及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税费减免、信贷融资支持等方面进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培育、扶持、引导市场的作用,不断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支持养老机构运营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十三五”以来,设立健康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出资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5亿元,目前累计投决项目8个,涉及投资金额5.46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资10亿元以上。全省已有4家养老企业发行专项债券,批复规模累计30余亿元。二是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全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分别免征和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行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三是加大资金补助力度。2021、2022年,针对疫情反复期间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困境,民政厅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制定了养老服务领域纾困解难措施,为全省养老机构发放疫情补贴3160万元,有力促进了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平稳运行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财政投入、用地保障、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具体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实施养老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路径,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的养老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