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寒冬将至,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安全温暖过冬,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应救尽救,寒冬传递温暖,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搞好协同配合,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大科技力量投入,充分利用数字平台,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和“民政易公众版”移动端应用功能,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遇有紧急事项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要重点关注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在建工地等区域,重点关注务工不着、露宿街头、流浪儿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重点关注严寒天气、冰冻雨雪、气温骤降、夜间凌晨等时段,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信息,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加大街面巡查频次,有效救助临时遇困人员。
(二)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精准实施救助管理服务。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保证救助热线全天畅通,及时响应求助线索。强化站内照料服务职责,做到居住场所、生活用品、伙食标准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御寒保暖物资充足。要前置救助关口、拓宽救助范围、延伸服务功能,分类施策积极主动做好救助服务。对以流浪乞讨为生活方式、不愿入站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食品、留下求助方式。对家暴受侵害、务工不着、被盗被抢等陷入临时困境的人员,要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就业咨询等服务。对因老弱病残等原因无法提供人人信息的,要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突发急病、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要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及时送医诊治。对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会同公安机关利用指纹、人像、DNA等数据甄别查询,加大“互联网+”救助巡亲力度,帮助其尽快回归家庭。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长期滞站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启动落户安置程序。
(三)深挖工作潜力,积极创新救助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受助人员照料服务,照料服务能力不足的,优先选择公办福利机构规范托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将福利彩票站点、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场所开辟为临时庇护场所,方便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求助、避寒。要发挥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基层力量,动员其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救助工作,鼓励群众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避寒场所避寒,向社会各界介绍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
(四)牢固底线思维,严密防范机构发生安全事故。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机构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全面彻底排查水电气、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卫生、施工工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抓好问题整改,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有情况能及时有效应对。严格监管站外托养,落实联系人制度,通过定期检查、派驻人员、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送托人员健康状况,防止托养人员正当权益受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抓好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杜绝问题发生。
(五)加强走访排查,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对非户籍地临时遇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对返乡流浪乞讨人员,要积极做好源头稳固工作,符合条件的,要引导其申请相应社会救助,防止再次外出流浪。要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走访排查,重点关注重病、重残和有学生等情况的困难家庭,重点了解御寒取暖物资、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储备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小区活动,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三、保障措施
做好严寒季节专项救助工作是落实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发挥民政部门职责和救助管理机构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民生兜底保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形式主义和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专项救助行动实施。要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把专项救助行动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保障有力,确保专项救助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不力而造成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各市(州)民政局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和典型做法,专项救助行动总结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联系人:何兆政;联系电话:84423099;邮箱:2637191794@qq.com)。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