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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字体:     】  

2023年,四川省使用彩票公益金129822万元支持民政等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363万元、公益金34200万元、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69259万元。四川省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363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总额为21207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093万元:安排9440万元(与省级福彩公益金560万元统筹)资助自贡市贡井区仲权区域养老中心等37个区域养老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安排653万元(与省级福彩公益金147万元统筹)资助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德格县、道孚县、白玉县、新龙县)各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安排1000万元对中央考核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区泸州市予以激励。

②残疾人福利类项目3238万元:安排958万元资助广元市精神康复中心等5个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安排1000万元资助绵阳市等5个市(州)实施“康辅工程”项目;安排1280万元资助成都市新津区等58个县(市、区)建设64个社区康复机构(站),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③儿童福利类项目4596万元:安排3035万元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安排791万元资助成都市等18个市(州)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安排770万元资助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等11个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2280万元:安排400万元资助彭州市殡仪馆等8个殡仪馆环保火化炉改造;安排1200万元资助南充市殡仪馆等7个殡仪服务设施改扩建和维修维护;安排680万元资助德阳市万安镇朝圣社区等17个社工服务项目。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印发《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88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16281.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77%,较2022年提升28.02个百分点。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8264.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5%;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2429.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02%;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3884.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53%;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1255.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49%;其他社会公益类(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实现支出44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79%。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指标≥6250张,当年实际完成6125张;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指标≥150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46665人次;为困难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或实施手术矫治人数指标≥1300人,当年实际完成3715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指标≥3035人,当年实际完成2966人;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指标≥11个,当年实际完成12个;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指标≥7个,当年实际完成7个。

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完成92.5%、“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完成93.3%。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为5156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成都市、内江市和资阳市,省本级无留用。

2.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中:成都市17万元(奖励)、内江市2449万元、资阳市2690万元。

3.执行情况

该项资金已于2023年7月18日印发《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80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现支付875.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6.98%,后续资金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张数≥4672张,当年实际完成1828张;上门服务数量(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9344人次,当年实际完成5737人次。

质量指标:内江市和资阳市在民政部发布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的基础上,将6类21种基本项目增加到6类29种,编制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及要求》,为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符合相关标准。

二、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103459万元

2023年,四川省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06〕53号)相关规定:14.28%由财政厅统筹、34.29%由民政厅安排使用、51.43%由地方市(州)和扩权县(市)安排使用。民政厅安排34.29%中,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4〕11号)的规定,20%作为医疗救助基金;省残联经请示省政府同意,每年统筹1000万元用于全省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基金。

(一)民政厅分配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3年,民政厅分配管理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资金总额为34200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29464万元,省本级安排使用4736万元。

2.支持方向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8815万元:安排17439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作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助符合支持方向的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安排274万元资助开展“敬老、爱老、扶老”活动;安排358万元资助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项目;安排49万元资助四川老年大学老年志愿服务;安排439万元资助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百千万”养老人才骨干队伍培训;安排41万元资助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安排215万元资助四川省老年网络教育栏目建设。

②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030万元:安排2400万元资助新都区等52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安排300万元资助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设施设备购置;安排540万元资助渠县新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排280万元资助凉山州实施“索玛花开”项目;安排510万元资助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能力提升和升级改造。

③儿童福利类项目4650万元:安排1500万元资助泸县等5个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安排1140万元资助年满18周岁仍就读高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安排140万元资助南充市等2个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安排612万元资助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志翔班”学生救助;安排721万元资助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能力提升;安排350万元资助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安排97万元资助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全省“优秀儿童督导员”“优秀儿童主任”“优秀孤残儿童护理员”“优秀未成年人护航者”评选;安排90万元资助省未保中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人才培养。

④社会公益类项目6705万元:安排1915万元资助76个社区补短板建设;安排1080万元资助27个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安排1190万元资助17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安排640万元资助4个县(市、区)和4个街镇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安排900万元资助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安排92万元资助开展社会公益类课题研究和标准化制度修订;安排93万元资助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专项经费;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291万元资助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504万元资助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慈善救助项目。

3.执行情况

分解下达至市(州)和县(市、区)资金已通过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88号)全部下达;省本级安排使用4736万元通过《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3〕12号)全部下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完成民政厅分配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支付25997.13万元,占资金总额度76.02%。其中:老年人福利类支出14176.55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75.35%;残疾人福利类支出2541.49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63.06%;儿童福利类支出3912.81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84.15%;社会公益类支出5366.28万元,占资金下达额度的80.03%。

4.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按照我省预算编制与管理,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其中2636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殡葬设施建设和编入部门预算等资金的绩效目标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下达,不能完全分离;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部分社会公益项目单独下达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含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个数指标≥2个,当年实际完成2个;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个数指标≥3个,当年实际3个;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创新转型个数指标≥2个,当年实际完成2个;支持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的县级个数指标≥5个,当年实际完成5个;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个数指标≥12个,当年实际完成12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各级民政部门多形式、多层级、多媒介宣传,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四川省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69259万元,由市(州)和扩权县(市)财政部门会商民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

三、监督管理情况

(一)做好审计监督

四川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79号)要求,采用“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的办法开展审计。省本级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项目纳入年度内审计划,由机关党办组织实施,达到全覆盖审计。对中央福彩公益金补助的市(州)、县(市、区)项目进行抽样审计,综合考虑抽审市(州)覆盖面和抽审资金量进行安排。同时,厅党组高度重视《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规财字〔2021〕26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目前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制定出台《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四个《实施细则》,确保包括福彩公益金等财政资金“花得好”、“能见效”。结合新的预算管理政策,新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操作性文件,规定了福彩公益金管理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以及绩效评价等方面内容,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用,联合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先批复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地方根据计划推动项目开工,待项目开工后再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三)信息公开和标识使用管理

一是通过修订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不仅有完整的文字内容,还附有公示表格,分别反映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额度、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社会各界一目了然。二是持续规范全省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管理,我省专门发出通知,对各地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和附表都做了规范要求,尤其是分市(州)和县(市、区)分别制作了公开报表的模板,并及时对21个市(州)公示网址和公示网址链接进行统计。三是各处室在平常工作指导和调研中,督促指导各地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建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纸质标识、培训项目中印制“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宣传资料等,把标识应用也作为公示信息内容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公信度。

(四)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

四川省把福彩公益金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通过中国福彩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了“益行天府”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等项目取得的成效。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民政官方网站、人民政府网站、地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线下活动对福彩公益金助力老年人教育、绿色殡葬、儿童关爱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

附件1:四川省民政厅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表

附件2:四川省民政厅本级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公示链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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