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17日
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
为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四川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四川省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有社区社会组织3.1万家,其中,登记成立4800余家,街道(乡镇)备案管理2.6万家。一是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导向逐步形成。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通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等政策文件,鼓励县(市、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模式逐步确立。探索建立“区域党建”工作模式,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步伐。初步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或者社区备案管理制度,指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党建工作、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内部管理等环节。积极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联合、阵地联合、业务联合、专业联合功能。三是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逐步完善。推进“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培训、信息、策划等服务和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有序承接社区减负等事项和服务项目。四是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逐步显现。通过建立“以回应居民需求为目标、以社区为服务平台、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社工以及志愿者为服务支撑的”的联动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参与社区平安建设、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育社区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基层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十三五”期间,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培育扶持力度不够。当前,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区域之间极不平衡,有的进入全国先进序列,有的尚处探索阶段。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政府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还不够完善。二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定位不够准。目前,我省现有社区社会组织行政属性较强,管理上缺乏独立性;社区内社会组织同质化发展严重,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成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三是公众参与热情不够高。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功能不够健全,社区居民对其信任度和认识不够;参与的社区居民老人多、青年少,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热情低,影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把握好发展数量和提升质量的关系、外部扶持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坚持党建引领,完善支持措施,加大培育力度,加强品牌创建,注重作用发挥,不断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走出一条符合四川省情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把党的工作融入社区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整体布局,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多方主体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向群众满意使劲,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短板,以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为重点,打造有效工作载体,落实鼓励扶持政策,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基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资源和力量,统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工作站等服务设施,统筹城市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协调发展,统筹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发展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初步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完善,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政策、资金、服务、场地等支持,全省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得到显著增长,社区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并取得明显效果。到2025年,五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更加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孵化培育一大批枢纽型、平台型、品牌型社会组织助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获得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1.落实党建责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制订章程,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入章”,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按照党组织设置规定,指导具备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依托所在街道、社区联合组建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委建设,强化对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2.突出政治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听党话、跟党走,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3.开展双向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负责人吸收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健康成长。
(二)优化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
1.健全管理服务模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构建民政部门登记培育,职能部门扶持发展,街道(乡镇)备案管理,社区居(村)委会日常指导的管理服务模式。制定《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细化分类登记管理要求。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台账。推动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联合、阵地联合、业务联合、专业联合功能,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动发展、自律规范。依法适当降低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为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2.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实现党建工作与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定期向街道(乡镇)、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制度,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条件、活动情况、社会贡献、社区影响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及时查处有违法行为的社区社会组织。
3.依法引导自我管理。制定《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操作规程》,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章程,并以章程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
(三)建立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
1.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省级平台发挥政策倡导、资源汇集功能;市级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专业支撑功能;县级平台具体开展培训和支持性服务,培育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利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培训交流、孵化培育和项目运作等服务。
2.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化运作等形式将更多社会服务事务交由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承担。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优惠政策制定、场地设备提供、资金经费投入、社会参与动员和公益岗位设置等方面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各级群团组织资源有序下沉社区。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资源和专业优势,助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3.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示范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品牌社会组织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等方式,推动创建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引入竞争机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优质项目评选活动,定期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展示交流,充分发挥品牌社区社会组织优势,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
(四)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
1.系统集成支持政策体系。制定《进一步支持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政策,加大培育扶持发展力度,在活动场地、资金、服务设施、业务指导、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逐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事业投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力度和规模。选取60个县(区、市)作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观察点。
2.多方面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基层政府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计划。逐步扩大购买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购买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平台,规范社会组织获取信息渠道和参与竞标承接。将各项民政业务主动融入城乡社区,采取项目化运作机制,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等包装设计项目,交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推动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3.多领域开展公益创投。鼓励各地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通过创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落地,整合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公益能量,重点支持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救助帮困和其他公益类项目,在保证创投项目实施质量、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以品牌组织带动品牌项目,增强公益创投活动整体效应。引导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公益创投活动,缓解社区发展治理资源整合和需求对接不足的问题。
4.多维度汇聚社会支持。支持各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渠道多元化,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社会力量组(筹)建社区基金会或社区发展专项基金,充分发挥社区基金(会)募集资源、吸引居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蓄水池”作用。
5.多渠道补齐农村短板。推动政府及社会等资金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孵化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能力。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建农村社会组织或到农村社会组织中就业。
(五)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1.实施骨干人才培养。加强社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区社会组织人员选拔引进、合理流动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需求、人才选拔、人才配置中的作用。加强现有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面向街道(乡镇)民政助理员、专业社会工作者、城乡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日常运作等纳入培训内容。广泛动员社区青年、高校学生常态化参与社区社会组织相关活动和项目,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人才活力,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考取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质。
2.加强优质资源对接。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以社区为平台、公益性为宗旨的多样化、多层次社区“五社联动”体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等活动,创新载体形式,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创新性,拓宽社会组织成长和作用发挥空间。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发展规划、加强项目宣传,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名度。
3.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管理、服务资源下沉,指导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落实责任,通过加强社区宣传、建立联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通过加强对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健康、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活动场地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通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配备专人联系、指导和服务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
4.开展“品牌组织”创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示范建设,每年推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社会组织创新项目,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成都等先行发展地区的带动优势,支持鼓励全省性、成都地区的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承接省级项目和全省其他地区的各类服务项目,孵化培育当地社区社会组织。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加强与省内外知名社会组织和领军人才的资源对接与项目合作,拓宽发展视野。
(六)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1.引导参与“邻里守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导下,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及运行水平,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全面梳理现有主要项目,精准定位志愿服务项目和领域。通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阳光助残、养老陪护、文化宣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服务,让志愿服务常态化、便民化,加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认同感。打造“互联网+志愿服务”的便民软件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媒体,设置志愿项目发布、志愿服务展示、志愿服务心得体会等特色板块,定时发布志愿服务活动信息,使志愿服务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引导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2.引导参与“有事好商量”社区协商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倡导“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小区自管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形式,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多方主体围绕公共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发展等社区重要事务,运用“开放空间、民主听证会、重大事项议事协商”等协商新手段和新载体,因地制宜地全面推进协商实践,解决、破解一些居民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社区居民的协商意愿和协商水平,形成百姓点事、“两委”提事、居民议事、与会决事、多元办事、公众评事的社区协商流程。
3.引导参与“友好睦邻”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制宣传、人口管理,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区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等活动。
4.引导参与“文化铸魂”文明社区建设活动。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推进社区文明创建。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分类开展文体活动,针对老年群体,举办书画、盆栽展览和广场舞、健身气功等运动健身项目;针对儿童,举办促进家庭及邻里互动的亲子游艺、运动项目;针对中青年群体举办民俗文化展演、趣味运动会等,使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带动居民之间的互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推动各级建立社会组织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分步骤、分区域、有重点推进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把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由村(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微信号等现代媒体技术,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互动、管理和宣传。开发和使用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及时了解社区社会组织动态,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打造平台、提供便利。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和拓展信息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组织、品牌项目进行重点报道。引导社会公众了解社区社会组织、认可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