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政学校职能简介。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主要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有初中学历的孤残学生、低保家庭(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部分社会家庭子女提供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承担全省民政系统在职人员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二)民政学校2021年重点工作。
1、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2、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基础性工作。开展多层面的调研,广泛征集意见,为学校发展“把好脉”,认真组织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厅安排,适时启动学校三期项目建设工作。
3、充分挖掘培训需求,推进民政业务培训工作。力争取得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孤残儿童护理员三个职业的等级认定备案赋码工作。根据省内民政行业人才培训需要,精心组织民政系统干部培训,培训人数1500人次。
4、扎实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圆满完成1150人的招生任务。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确保对口就业率90%以上。加强高考政策宣传(单招和对口高考),提高参考学生录取率,确保参考学生录取率90%以上。
5、聚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软实力。通过“外引内培”,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密切校企合作,提升“开放办学”水平,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转变目前部份“双证型”代替“双师型”的师资现状。
6、扎实推进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学科布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凝练专业学科发展方向和定位。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和标准,添置部分必要的专业实训设备,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水平。
7、全面推进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设德育仿真实训室,健全学生管理体系,完善团学组织建设。
8、全面实施学生资助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志翔班”助学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分类施策,精准助学。
9、校园疫情防疫管理常态化。加大防疫知识宣传力度,秉承“以人为本”、“健康、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学生和教职工校园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
10、做好校园网络、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完成一二教学楼过道的整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学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3481.5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政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348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2.24万元,占8.9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9.72万元,占60.0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6万元,占19.13%;事业收入85万元,占2.44%;其他收入328.54万元,占9.4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政学校2021年支出预算348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52万元,占45.46%;项目支出1898.98万元,占54.5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67.9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2.84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9.7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66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2.2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93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13万元、其他支出978.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9.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6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321.7万元纳入当年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930.14万元,占9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5万元,占5.24%;卫生健康支出50.13万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0.1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员工的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2.57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28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50.13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学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民政部部属院校、基层民政系统等单位来人的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学校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其中2辆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资金安排购置)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年审等方面支出,保障机要应急事务等工作正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减少98万元,“志翔班”经费减少140万元,养老人才百千万培训项目减少400万元,三期四期项目启动经费减少6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民政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民政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0.4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信息系统集成、其他货物、其他建设工程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学校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民政学校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