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政厅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省“两会”的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五个民政”建设,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加强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四个作用”,奋力开启四川民政事业新征程,让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第一,聚焦政治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切实增强政治领导能力;第二,聚焦全面小康,以补齐保障性扶贫措施短板为重点,切实增强民政兜底保障能力;第三,聚焦供给侧改革,以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切实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第四,聚焦乡村振兴,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切实增强社区治理能力;第五,聚焦强基固本,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切实提升各级民政履职能力。
二、机构设置
民政厅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民政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
2.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3.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4.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5. 四川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6. 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7. 四川老年大学
8.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9. 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筹建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514.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019.89万元,下降54.14%。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划转相关职能和事业单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612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36.19万元,占6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1.3万元,占28.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972.73万元,占7.55%;经营收入30.23万元,占0.1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24.94万元,占3.1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74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6.58万元,占31%;项目支出18905.07万元,占68.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3.89万元,占0.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44.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11.2万元,下降42.18%。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划转相关职能和事业单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5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290.54万元,下降44.49%。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划转相关职能和事业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2万元,占0.37%;教育(类)2438.05万元,占14.7%;科学技术(类)支出222.39万元,占1.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8.02万元,占77.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4.12万元,占2.0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656.83万元,占3.9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83.03万元,完成预算9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2148.79万元,完成预算8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等需跨年支付。
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数为22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43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10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735.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数为7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24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7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05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3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5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3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4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6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7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支出决算数为94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299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7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1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4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3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5.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55万元,占1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12万元,占8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占3.3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出国(境)7人次。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29万元,下降22.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出国(境)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1)赴德国、冰岛开展康复辅具技术交流合作团组。此次出访,对如何规划康复辅具产业,提升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方面,我省应学习借鉴德国、冰岛等国相关经验和做法,提前做好工作谋划。成功与德国奥托博克公司、冰岛奥索公司在项目引进、人才培养、资源共享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备忘录。(2)赴日本养老护理员师资培训团组。通过培训加快建立我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提升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师资水平,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3)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赴香港执行四川省社会福利研修交流团任务。学习了解香港社会福利及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及创新,学习了解香港社区服务、康复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青少年服务、安老服务等社会服务运作和管理。(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赴立陶宛、瑞典执行“中欧社会保障改革项目访问团”任务。参加由瑞典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和立陶宛社会保障与劳工部主办的主题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对象确定及监督管理”研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分享社会救助法制建设,社会救助各项制度的资源统筹、衔接配合,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机制,以及社会救助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方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11.52万元,下降56.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12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民政工作调研、各类民政对象核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9.62万元,下降73.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其他省市学习交流活动等开支。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西博会吉林省代表团0.22万元、接待国家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0.15万、接待退役军人事务部来川调研0.11万、接待青海省民政厅来访交流0.21万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561.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救灾物资采购费”等2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在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帮助他们完成了学业,使他们成为了掌握了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救灾物资采购费”“厅机关印刷费”“革命伤残军人假肢安装及修理”“2018年度中职助学金”“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救灾物资采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299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专项采购棉被、棉衣裤、棉大衣等,用于因地震、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雹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抢救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等,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提升了受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发现的主要问题:论证、采购等所需时间过长,导致执行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
2. 厅机关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0万元,执行数为5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印制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了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印制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制的资料,加大了民政宣传力度,保障了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3. 革命伤残军人假肢安装及修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轻了伤残军人来回旅途劳累之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2018年完成2224人次的革命伤残军人安装(配置)假肢、矫形器及各种辅助器具的配置任务,其中:安装大腿假肢31具,小腿假肢52具,假手17具,矫形器30具,矫形鞋450双,助听器76只,配置各种辅助器具1568具;下乡开展宣传活动4次,开展专项活动4次,伤残军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 2018年度中职助学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3.3万元,执行数为4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在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帮助他们完成了学业,使他们成为了掌握了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了使受助对象准确,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按照省资助中心的要求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同时,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高度重视资助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年度对学生资助申请和发放的全部资料按照要求建档,做到一生一档。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了银行中职补助卡,在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工作中,均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发现的主要问题:国家下达助学金资金的时间滞后于发放进度,造成有时不能按月发放助学金,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下一步改进措施: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将进一步做好资助金的审核发放及宣传工作,及时与财政和上级部门汇报沟通,确保助学金每月按时上卡发放。
5. 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30万元,执行数为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四川慈善 福彩帮困助学活动”除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350万元外,还募集社会捐赠资金480万元,共资助贫困大学生1300余名以及贫困高中生600余名,使用福彩公益金资助的700名大学生全部来自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家庭,通过资助,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入学率。通过举行发放仪式和宣传,提高了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度,让更多的人和社会资金来帮助贫困学生。同时,也让更多贫困学生平等的享受受教育机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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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救灾物资采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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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310301-四川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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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00 |
执行数: |
2999.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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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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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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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采购棉被、棉衣裤、棉大衣等,用于因地震、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雹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抢救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等,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提升受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专项采购棉被、棉衣裤、棉大衣等,用于因地震、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雹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紧急转移安置、抢救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等,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提升了受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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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棉被 |
21万床左右 |
实际采购187265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棉大衣 |
4.5万件左右 |
实际采购49079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棉衣裤 |
4万套左右 |
实际采购52401套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物资抽检入库合格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时间 |
12月前入库 |
11月完成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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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
良好 |
良好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救灾应急能力 |
逐步提高 |
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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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报账对象满意度 |
≥95% |
≥96%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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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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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310301-四川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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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10 |
执行数: |
5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10 |
其中-财政拨款: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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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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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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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相关要求,及时印制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印制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制的资料,加大民政宣传力度,保障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
严格贯彻执行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相关要求,及时印制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了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印制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制的资料,加大了民政宣传力度,保障了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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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印制婚姻登记证件 |
170万对 |
170万对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收养登记证件 |
1500个 |
1500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2018年四川民政统计年鉴 |
300本 |
300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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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四川减灾年鉴 |
500本 |
500本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印制完成时间 |
12月底 |
12月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范婚姻登记收养工作,确保全省婚姻登记收养工作正常开展 |
充分保障 |
充分保障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印制四川民政事业发展年鉴 |
全面反映民政事业发展概况 |
全面反映民政事业发展概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系统、翔实、准确记载四川省内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和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减灾救灾工作情况 |
印制及时 |
印制及时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婚姻和收养登记对象满意度 |
≥90% |
≥93%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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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革命伤残军人假肢安装及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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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310904-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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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00 |
执行数: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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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00 |
其中-财政拨款: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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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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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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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3-4个市州开展面对面下乡服务工作,为全省约3103人次革命伤残军人安装(配置)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电动轮椅、矫形鞋、病理床、拐杖、手杖等辅助器具,并接待各市州零星伤残军人来中心安装(修理)假肢及辅助器具,提高伤残军人的生活质量。 |
2018年完成2224人次的革命伤残军人安装(配置)假肢、矫形器及各种辅助器具的配置任务,其中:安装大腿假肢31具,小腿假肢52具,假手17具,矫形器30具,矫形鞋450双,助听器76只,配置各种辅助器具1568具;下乡开展宣传活动4次,开展专项活动4次,伤残军人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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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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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
约3-4次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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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专项活动次数 |
约3-4次 |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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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革命伤残军人安装修假肢及辅助器具数量 |
3103人次 |
2224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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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任务时间 |
12月份 |
12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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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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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假肢及辅具使用年限 |
≥2年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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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顾客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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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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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18年度中职助学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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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310906-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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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13.3 |
执行数: |
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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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13.3 |
其中-财政拨款: |
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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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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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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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而失学、辍学。 目标二: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
通过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调查,建立贫困学生档案,通过助学金的发放,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而失学、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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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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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助学金人数 |
1603 |
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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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发放时间 |
按月及时发放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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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助学金资助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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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发放标准 |
按政策执行 |
每人每月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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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在校学生提供每月在校基本资助费用。 |
保障每位学生生活最基本需求 |
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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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学生生活水平 |
提高 |
学生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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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学生家庭调查及回馈活动 |
成效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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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达到95%以上 |
99%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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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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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310908-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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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30 |
执行数: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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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50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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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480 |
其它资金: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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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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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部分捐赠资金,共同用于资助2018年考取本科大学的贫困新生,每位新生资助5000元,确保贫困新生不因此而弃学,顺利踏进高校大门,不断提高贫困新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募集社会捐赠资金480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300余名以及贫困高中生600余名,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入学率。通过举行发放仪式和宣传,提高了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度,让更多的人和社会资金来帮助贫困学生。同时,也让更多贫困学生平等的享受受教育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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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2018年被二本以上大学录取的贫困大学生数量 |
700名 |
7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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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2018年受助对象家庭状况,全部为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或特殊困难家庭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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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时间 |
2018年9月之前 |
9月份之前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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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018年大学贫困新生人均资助金额 |
5000元/人 |
受助人每人发放5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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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各界提高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注,逐步建立政府性资金、社会资金、慈善资金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 |
有效促进 |
召开新闻发布会、评审会等,向社会募集资金480万元,通过助学金发放仪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效果良好。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2018年大学贫困新生入学率 |
作用显著 |
帮助700名贫困大学生顺利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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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四川省民政厅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度中职助学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中职助学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03万元,比2017年减少78.18万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机构改革划转部分职能。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民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1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1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9.2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救灾物资、学校文体用品、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信息系统建设、车辆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省民政厅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职工交通、伤残人员救护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和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开展服务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开展经营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和培训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公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假肢康复中心、假肢厂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包含二级预算单位9个: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老年大学、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筹建处。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晚霞报社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厅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处、养老服务处、儿童保障处、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办。
(二)机构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8年底,民政厅总编制472名,其中行政编制146名,事业编制326名。年末实有人数388人,其中行政人员145人,事业人员215人,离休人员12人,遗属人员16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性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414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3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561.3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46.84万元。
(二)部门财政性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241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75.96万元),项目支出1766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07.07万元、政府性基金7561.3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厅除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填报各类绩效目标外,还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厅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川民发〔2014〕76号),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分析、预算执行中期评估、预算调整、预算结余管理、预算执行约谈等都制定了管理措施。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我厅认真完成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部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做到了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靠。
2.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后,民政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共编制有25个部门预算专项项目,其中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有23个,占项目总数的92%。
3.预算编制准确性。我厅年初预算数为25034.8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024.49万元,没有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为760.41万元。
4.预算支出控制情况。我厅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分别为66.02万元、646.2万元、28.5万元、39.8万元、246.2万元,合计1026.72万元,预算执行分别为60.42万元、633.63万元、35.5万元、49.35万元、246.2万元,合计1025.1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为99.84%。
5.我厅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5.07%、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53.62%,11月预算执行进度为74.59%。
6.预算完成情况。通过整理分析决算数据,我厅2018年预算完成率为92.78%。导致我厅预算整体执行缓慢的原因主要集中反映在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上。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多,一些项目根据合同应按进度支付资金,导致项目资金整体执行较慢,特别是几个金额较大的项目较为明显。同时,大量的政府采购计划在上半年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有的纳入了会议、培训计划等专项预算支出,因工作安排变化等原因导致支出延后,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7.预算执行违规情况。我厅在接受审计厅预算执行审计时,审计提出需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厅机关服务中心的结算事项,确保相关支出真实准确。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厅不断完善专项预算管理,在项目设立、绩效评估、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完成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1.专项预算设立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都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设立,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每类资金都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有且只有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专项预算规划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都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一致。
3.专项预算实施结果。根据初步统计,我厅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下达指标33966万元,实际完成23705万元,其他专项资金完成目标任务。
4.专项预算分配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方法有因素法、项目法和据实结算法,并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规定。2018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厅严格按照规定,在文件流转、业务处室提出方案、规划财务处室审核、厅办公室安排上厅长办公会、向财政厅报送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严格时限,保证了每笔专项预算资金分配都在省人大批复预算后六十日内全部下达完毕。
5.专项预算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厅专项预算合计为30.68亿元(含福彩公益金),经初步统计,我省专项预算执行29.66亿元,执行率为96.68%。
6.专项预算实施绩效。通过实施各类专项,我省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切实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利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儿童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们把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在预算管理全过程,财政厅召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会议后,我们及时召集各事业单位及时部署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自评取得实效。
1.部门自评程序控制。我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自评,自评准确率较高。
2.绩效目标公开和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厅整体绩效目标和各专项绩效目标都随预算同时进行公开。
3.自评结果整改情况。我们将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4.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们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了绩效自评结果以及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我厅部分基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需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绩效管理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的要求,贯穿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管理全过程。要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及时编报绩效计划,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还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和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2. 需继续改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坚持不够,“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与绩效评价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大部分绩效评价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结合还不够紧密。
3. 基层民政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民生保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县区民政资金配套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没有根本性好转,不能很好地适应民政工作精细化、专业化趋势。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要我评价”的被动评价转到“我要评价”的主动评价上来。要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到每个项目上。
2.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直属单位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取消或调整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探索绩效评价运用的有效途径,尝试建立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效益指标和长期效益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增强预算监管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3.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赢得绩效管理的一流业绩,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队伍。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绩效管理综合水平。
附件2
2018年中职助学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意见》完善了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明确了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民政厅直属管理的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是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是国家助学金项目实施单位。省民政干部学校是省民政厅二级预算单位,民政厅负责中职助学金项目资金的预决算和监督管理。
(二)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人社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省民政干部学校(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的生源主要是面向全省招收孤儿、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精准扶贫家庭学生等困境学生,经省资助中心和省教育厅同意,该校一、二年级的在籍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按照学校实际在籍人数和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标准计算,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中职助项目资金413,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二)年度工作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在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帮助他们完成了学业,使他们成为掌握了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命运,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2018年国家助学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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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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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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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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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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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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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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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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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
产出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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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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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 |
40 |
社会效益 |
16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16分)。 |
15.6 |
||
可持续影响 |
12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12分)。 |
1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2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12分)。 |
11.7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8.8 |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国家助学项目资金413.3万元,年内实际拨付到位413.3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项目资金到位413.3万元,实际使用410.9万元。结余2.4万元结转2019年继续使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使学生资助工作更加规范,使国家资助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项目资金从下达指标、申请计划、申请支付、上卡发放等环节全部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安全,确保了按月及时发放。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学校为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专门成立了权益保障科,负责学生资助的受理、审核、申报、办卡、核实、汇总、发放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申请审核。新生入学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权益保障科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审核。
2.建档开卡。学校为每位资助学生建立助学金资助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加强与银行协作,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助学金银行卡,确保助学金上卡发放。
3.核实发放。权益保障科每月要到各班级对受助学生进行指纹签到打卡,确保受助学生在籍在校,对象准确。根据签到情况汇总申报资助资金计划,经过科室、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核签字后送财务上卡发放助学金。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预算资助学生月平均人数为1603人,实际资助学生月平均人数为2032人,共计支付资金410.9万元。超目标的原因是2018年秋季招生人数大于当年二年级进入三年级人数。
(二)项目总体评价
通过国家助学项目的实施,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而失学、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了政策宣传公开,对象认定准确,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有序,资金发放及时,学校学生家长满意。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国家助学金是预拨下达,年终清算。这样就容易出现国家下达助学金资金的时间滞后于发放进度,造成有时不能按月发放助学金,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学校为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每月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存在垫支助学金现象。
建议财政部门尽量提前下达助学金资金,并对下达的预拨资金量进行预判,确保受助学生中途不“断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