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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要求,由四川省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信息公开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在四川省粮食局门户网站(http://www.scgrain.gov.cn)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概况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等文件的要求,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落实工作要点,扎实推进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全年我局通过机关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对外发布信息近700条,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按要求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公示省本级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主动公开局机关人事招录、面试等信息。以政务信息的形式向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共报送信息150余篇次;在四川省电视台、四川日报、粮油市场报、中国食品报、新华网等媒体播放节目和刊发稿件20余条(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2017年度,我局制定并印发规范性文件2条,2条信息均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局43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四)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
全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3条。
(五)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
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对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粮食行业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文件。将继续组织各单位并指导各级粮食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强粮食流通工作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