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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省级联合抽查
按照《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省级联合督导抽查的通知》,11月20日至23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四川局组成联合抽查组,赴自贡市、泸州市对秋粮收购工作进行检查。
联合抽查组实地督导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泸县相关部门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四川富顺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泸县开元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中储粮泸州直属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四川雒源峻峰粮油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执行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市场监管和收购信息公示、计量器具检定、售粮款支付、安全生产等情况。同时,对省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
联合抽查组强调,秋粮收购关系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对保障我省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工作。一要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国有粮食企业要规范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公平诚信开展秋粮收购及政策性粮食收储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粮储四川局、农发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全方位监督合力,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二要从严进行执法惩戒。要深入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从速核查涉粮举报线索,从严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问题,从大幅提升违法成本、犯错代价入手,防范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发生。三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粮食收购现场作业、储粮药剂使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在建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加强整改核查,确保逐一销号,坚决防止生产安全、储粮安全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