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法督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2〕144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粮油收购工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系统观念,充分认识抓好粮油收购工作对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意义。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科学研判收购形势,周密制定检查方案,主动作为、严格履职,全方位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国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二、突出检查重点,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具体收储企业的管理责任,认真执行《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结合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过程中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备案制度执行、质价政策落实、支付农民售粮款、粮食入库质量验收、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和12325监管热线公示的监督检查。强化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农发行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共同维护良好的收购市场秩序。
三、从严执法惩戒,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加强粮食收购期间媒体曝光、舆情反映问题查处和12325监管热线举报线索核查,持续开展“亮剑”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严格进行行政处罚,及时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对涉嫌违纪、犯罪的按照《粮食和储备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试行)》《粮食和储备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制度(试行)》进行移送,并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放过的高压态势。
各市(州)请分别于2022年10月底、2023年2月底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将夏粮收购、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表报省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