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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执法督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30 17:27 【字号:

各市(州)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高标准完成收购任务,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179号)转发你们,并就加强全省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工作措施

当前,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对夏季粮油收购市场的监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收购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收购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感,把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抓实抓好。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环节监管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粮食收购市场新变化,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监管,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验收、储存环节的监管,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售粮款、“打白条”、压级压价、缺斤少两、坑农害农、买卖“人情粮”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维护售粮农民利益。

三、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收购政策落实

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确保国家政策宣传到位、知晓到位,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营造良好粮食收购环境。利用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和各级粮食监管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严肃查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对查实的问题严肃进行问责,对重大问题要立案调查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好、落实好。

各市(州)粮食和储备部门在夏粮收购期间,每月24日前向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报送收购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收购进度、监管措施、案件情况、政策建议等,收购结束后报送监管工作总结,收购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当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执法督查处  王蕾  

联系电话:028-86739860

附件:国粮执法【2019】179号.pdf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22日

 

抄送:中储粮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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