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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力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发展,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省委督查绩效办、省政府督查室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结合实际,局安办制定了《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征求各市(州)、局直属各单位意见建议。各地、各单位及时反馈,均对该办法答复无修改意见。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分别就目标体系、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考核程序、考核等次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有:
(一)“目标体系”。以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储物为重点,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深化各类专项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现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零发生,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各市(州)粮食和储备局、局直属各单位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二)“考核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省安委会、国家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三)“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考评分值、加分项、扣分项三个方面。
1.基本考评分值。总分100分,涉及10项考评细则,对应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减相应分值。
2.加分项。有四种情形可分别加分。
3.扣分项。有六种情形应直接在总分中扣减。
(四)“考核程序”。分为四个步骤:
1.各地、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总结于次年1月5日前报送省局安办。
2.局安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室)参与考评。
3.考核工作在各地、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局安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室)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考核情况和考评结果在全系统通报(省局直属各单位考核结果内部通报)。
(五)“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