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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人民群众出行、旅游、娱乐等需求大幅上升,各种节庆和商业活动频繁,加之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各种消防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火灾形势异常严峻复杂。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这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安委〔2024〕6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消防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粮电〔2024〕1号)要求,彻底整治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突出风险隐患,扎实有力地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发生火灾事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两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时刻紧绷安全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防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将压力传递到基层末端。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大”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压紧压实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粮食仓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物资储备库点、外租外包资产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行业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火灾风险,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行业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组。
组 长:张丽萍 局 长
副组长:周光林 副局长
黄 敏 机关党委书记
王 程 副局长
余 波 副局长
成 员:柳 易 办公室主任
王 雄 粮食储备处处长
朱文川 物资与能源储备处处长
封 涛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副处长
孟晓宇 执法督查处处长
付 丹 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 琴 机关党办主任
任 征 省军粮供应中心主任
程 毅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 军 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龙 腾 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负责人
张 瑜 四川省粮食学校校长
刘春申 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
胥 健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主任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仓储与科技处(局安办),余波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封涛副处长兼任副主任,局安办全面协调、统筹、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整治行动开展。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火灾隐患。
1. 粮食储备仓库、物资储备库点、粮油加工生产厂房、办公区域、单位食堂、学生宿舍、粮油经营商铺、外租外包资产等建筑设施未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培训和开展有针对性实战演练。
2. 外租外包资产用于“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经营,未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未报消防部门备案,经营场所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未开展应急演练,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
3. 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库区、厂区、办公区域、“九小场所”有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其他用途的,要坚决清理拆除。
4. 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要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辖区内分租、转租仓房,存在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问题,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1. 学校、食堂、粮油批发市场、“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
2. 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
3. 未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违规用电、违规用气。
1. 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
2. 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焊作业。
3. 粮食储备库区、物资储备库区、生产作业厂区、办工区域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电路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进门入户等问题。
4.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餐饮食堂使用燃气设施情况,消防设施的配置是否合理和充分。
5. 对外租外包单位人员、库区内有粮库职工居住使用燃气和液化气瓶(罐),粮油加工、烘干使用燃气等场所未进行安全监管,未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
(四)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1. 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情况。
(五)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学校宿管员未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六)重要节点和场所。
1. 加强对地处森林、山林、草原周边库区(厂区)消防安全监管,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巡查和排查。
2. 建立完善与当地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处置,确保库存粮食和物资安全。
3.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前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8日前)。各单位要认真研判本地区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落实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专题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针对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突出风险隐患集中开展“六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和要求,确保取得实效。要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三)总结复盘阶段(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要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和梳理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确保取得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督促指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纠,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要通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等方式,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报告,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查办。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号。对于单位场所能整改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和突出问题隐患及严重违法行为,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公示栏中公布隐患名称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积极协助配合属地安监执法部门,在当地主流媒体予以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充分利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平台,落实相关举报线索的查处,按照举报奖励措施,发动企业员工积极参与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各层级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地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问题,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易发区域和管控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立即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所辖区域的机关和直属单位、粮食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物资储备库点、外租外包单位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整改要求,传递工作压力。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省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责任,以严实作风和敢于斗争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大局稳定。
(二)压紧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担当履职,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事)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名员工。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挂帅的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春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工作、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储物工作有效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形成上下协同、逐级对应、层层防控的整治责任体系。要强化系统治理和源头管控,找准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全力维护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四)加强督导问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考核事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月8日和3月22日前报送省局安办。
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彭渝玲,028—86739840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