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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做好我省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3〕10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部署,突出质价政策执行、入库质量检验、购销业务公平公正公开等重点,以严实细的举措,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要将粮油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作为定期巡查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四川省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实施细则》,全覆盖规范开展季度定期巡查,对收购量大、政策性粮食销售任务重、日常检查问题多的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要严格落实超标小麦、稻谷收购处置实施方案,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
二、从严执法惩戒
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加大涉粮违法违规问题行政处罚力度,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严肃查处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中违法违规案件,从严从重处罚惩戒坑农害农、损害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保持从严监管态势。要认真做好12325监管热线转办线索核查处置,提高核查办理质量,加强办理结果反馈,按时办结、规范报送、逐级审核,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市场化粮油收购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确保《四川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落实落地,保障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三、强化监管协作
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粮食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等环节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健全完善粮食流通执法监管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检查协作。针对粮食市场秩序、计量、价格、粮食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收购市场秩序;落实超标粮食收购、储存、处置过程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切实加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全过程联合监管;强化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进一步增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合力。
各市(州)请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1月前,将夏粮收购、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省粮食和储备局执法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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