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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次全省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05 11:22 【字号:
各市(州)、县粮食局:
为落实我省粮食行业人才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省粮食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粮食局2015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我省定于2015年8月开展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省粮食局委托四川省粮食学校开展技能培训,并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事项
(一)培训对象:粮油保管员(中级)、粮油质量检验员(中级)。
(二)培训内容:以国家粮食局指定参考教材《粮油保管员》、《粮油检验员》为蓝本,主要培训与技能鉴定考试相关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
1.粮油保管员:2015年8月26日报到,8月27日-9月4日上课。
2.粮油质量检验员:2015年9月 9日报到,9月10 日-9月18日上课。
(四)报到地点:四川省粮食学校(四川省工业贸易学校,成都市青龙路638号)。
(五)相关费用:培训费880元(含培训、实验、资料、考试等),食宿费130元/天。
二、鉴定考试事项
(一)鉴定对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训学员
(二)申报条件: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鉴定级别的申报条件,请参阅劳动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内容。
(三)鉴定考试(理论、实际操作)时间:
1.粮油保管员:2015年9月5日-9月6日。
2.粮油检验员:2015年9月 19日-9月20日。
(四)资格证书:本次鉴定考试由国家粮食局统一组织,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此文件只发到各市(州)、县粮食局,请各级粮食局务必转达到所辖粮(库)站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鉴定考试学员信息需在鉴定考试前20日上报国家粮食局,请各送培单位务必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至四川省粮食学校(电子邮件或传真),逾期不再受理。名单上报后,不再更改送培人员数量或人员个人信息。 
(三)请参训学员认真填写《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可到国家粮食局网站或http://www.scgmx.com下载此表),并按要求贴上照片,盖所在单位印章,另带照片1张(2寸),报到时一并交到四川省粮食学校。
(四)请参训学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刘老师  办公室:028-83517350  传 真:028-83517350
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主办单位: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5100000034
版权所有: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粮食监管电话:028-8665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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