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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认真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1〕8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
粮食收购是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开局性工作,关系到种粮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粮油有序供给。各地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夏粮收购的重要性,将收购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措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二、准确把握今年收购形势
当前,国内外粮食形势错综复杂,粮食收购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粮油价格仍处于高位运行,消费需求稳步提升,各级储备任务进一步落实,各类主体对市场预期又较高,个别地区可能出现企业抢粮、农民惜售的情况,引起市场价格波动。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今年的收购形势,积极引导各类主体有序收粮,防止抬价收粮。要及时发布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主动引导市场预期。要稳妥推进新增储备任务落实,合理安排储备轮换节奏,确保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三、切实抓好市场化收购
做好收购准备,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激发粮食收储、加工、转化、经纪人等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搞活流通市场。加强产后服务中心营运管理,推行“一卖到位”便捷服务,为种粮农户、专合社等开展“五代”服务,将粮食收购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我省低温绿色储粮优势,优先满足夏粮收购需求,确保收得进、储得好。
四、加强收购市场监管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我省新颁布施行的《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依法依规加强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加大对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为各类市场化主体入市收购创造良好条件。要严肃查处缺斤少两、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良好秩序。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