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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
来源:规划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2-01-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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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贯彻落实《通知》规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制度,按照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规范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内控建设,严格资金等财务监管,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