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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来源:法规与监督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1-08-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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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办法》共8章49条,主要包括储备计划、储存管理、储备轮换、储备动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在总结地方粮食储备管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主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落实改革要求的新举措新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安全高效;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体系,规范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规模核定,细化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品种结构、储备布局和购销计划;三是严格规范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动用程序,明确动用原则、动用预警、动用层级,以及事后报备和恢复等;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力度,通过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地方粮食储备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