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繁体 简体
网站支持IPv6
 现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 16时46分50秒
  • 索 引 号 : 11510000008282620Q/2023-0001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7-20
  • 发布日期:2023-07-21
  • 文  号:川粮办函〔2023〕2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粮办应急〔202315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720


  • 点击下载此文件

  •                
    政策解读:
  • 暂无解读
  • 主办单位: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5100000034
    版权所有: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粮食监管电话:028-8665948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