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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关于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21〕5号)和省安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就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紧安全生产清单2.0版的编制实施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2.0版)试点行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安全生产清单(2.0版)制定工作。经专家审核,2021年12月16日新修订完善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安全生产清单(2.0版)已正式印发。修订完善的清单(2.0版),既突出了行业共性,又优化了企业清单的条款和内容,在实际工作运用中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粮油仓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物资储备库点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管理”原则,在2022年2月底前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面实施完成。
二、加快“清单制+信息化”的融合提效
各地、各单位要基于现有信息化管理平台,采取大数据、云计算、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扫码等清单制信息化管理手段推动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发挥好统计分析、检查记录、风险监测预警、督促履职等功能,突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精细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清单制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川安委〔2021〕5号和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川粮办〔2020〕7号)要求,建立完善并优化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清单、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清单,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和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清单等,真正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安全风险,形成按单履职、照单办事清单制管理工作机制。
四、加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双向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清单制提档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开展得好的企业,要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起到标杆作用。对落实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要加大指导帮助力度,提高督导和检查频次,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各地要及时汇总企业在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省局安办。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