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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行业冬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将冬春火灾防控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危化品专项治理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齐抓齐推,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戮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工作目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风险研判和约谈提示。组织召开一次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专题研判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梳理风险易发点,找准薄弱环节,增强预见性、掌握主动权。各地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示。
(二)深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储备库区、物资储备库区、储备油库、粮油加工、学校、宾馆、食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按照“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要求,开展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导,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四)做好重要节点及冬春疫情防控常态化火灾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全省“两会”前,要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分时段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巡查防护。结合实际对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做到未雨绸缪,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应急方案,在出现疫情反弹的紧急情况下,实时调整防控重点、缩小或扩大防控区域。
(五)深入开展冬春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认真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要在系统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疏散演练,全面普及生产作业场所和日常生活中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物资储备库点要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有条件的库区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同时,要结合本地冬春季节发生的典型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在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要节点,充分利用户外屏幕、手机短信、微信、楼宇电视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和相关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三、防控要点
(一)消防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员和具体岗位;
(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制定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三)对从业人员是否开展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专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取得成效;
(四)库(厂)区、人员密集场所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是否按规定规范操作,是否在重点区域或重点部位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是否部署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五)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隐患是否建立整改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前)
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落实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
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结合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针对突出隐患和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召开约谈会、推进会,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接续防控成效高质量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省局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与属地安监和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救援等联动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要组织对辖区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请各地、各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电话:028—86739840,电子邮箱:3424661270@qq.com。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