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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自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粮办〔2018〕36号
各市(州)粮食局,省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自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0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综合治理自查工作。同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要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包括实验室检化验试剂)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汲取“7.12”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引一为戒,举一反三,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省粮食局印发的《四川省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川粮函〔2017〕5号)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行业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夯实筑牢“两个安全”基础防线,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存有危化品的库点、粮油质监单位和粮油检化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和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三是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在此次危化品综合治理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于2018年8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摸排情况表(附件1)上报省粮食局仓储处。
联系电话:86739840, 电子邮箱:279377059@qq.com
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