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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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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粮办〔2018〕38号
各市(州)粮食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2018〕123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安全的严峻形势,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抓好行业汛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近期省粮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粮函〔2018〕13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粮函〔2018〕131号)要求,加大对粮油仓储企业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和监管,及时排查整治隐患,确保汛期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川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