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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局关于集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川粮函〔2018〕146号
各市(州)粮食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106号)的要求,为有效防范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重点是粉尘防爆和粮食仓储作业。请各地结合省粮食局近期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粮函〔2018〕131号)部署安排,一并同时做好两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为抓手,深入推进行业粉尘防爆和粮食仓储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推动全省粮食流通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底)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9月至10月)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11月至12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粉尘防爆;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做好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各地要对辖区内粮食粉尘企业进行一次逐一检查排查,各县(区、市)要做到检查排查全覆盖,要进一步摸清企业的基础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库,同时填报《粉尘防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
(二)粮食仓储作业:粮食出入仓作业及内部清理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四、信息报送:
请各地于2018年9月3日—12月3日前每月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小结,2019年1月6日前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粉尘防爆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粉尘防爆企业基础情况调度表》报送至省粮食局安办。此项工作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联系电话:028—86739840,028—86661969(传真),279377059@qq.com。
2. 附件2.3.doc
四川省粮食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