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川办发〔2023〕3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自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就竹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以来,全省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竹林风景线的意见》中的任务全面完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竹产业发展及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常务会和竹产业专题会议有关要求,持续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竹林风景线高质量建设,制定了《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二、主要内容
《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附件等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全省竹产业三年建设目标。2023—2025年,新认定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80个、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5个、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3个;到2025年,全省现代竹产业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亩,竹浆总产能达到250万吨,竹笋加工能力突破120万吨,实现竹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竹产业综合实力保持全国前列。
重点任务部分,结合我省实际,着重在提升竹林基地质效、提升拳头产品加工能力、推进竹文旅产业提质扩面、推进品牌和市场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突出示范带动、加强政策引领七个方面持续发力,提出了加快竹林资源集约培育、统筹推进竹区道路建设、稳步扩大竹浆纸(纤维)产能、全面提升竹笋加工能力、高水平建设竹林风景线、实施品牌战略、加强竹产业创新技术研发、高标准开展示范建设等19项具体任务。
保障措施部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建设目标。
附件部分,以表格形式细化责任分工,明确29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同完成单位。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园区和高质量发展县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我省将另行制定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和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认定管理办法。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按正式发布的认定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