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林草局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已批准建设项目排查监管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自然保护地内已批准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批甲占乙、批少占多、违规取土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生态修复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要求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健全监管机制。建立项目监管台账,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确保已批准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和运营、拟建项目获得批准后开工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对自然保护地内未批先建、批甲占乙、批少建多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第一时间责令停工并移交违法线索,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整治。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项目监管调度工作机制,每年1月底前向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报告。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已批准建设项目794个。下一步,在市县全覆盖核查基础上,省林草局将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