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7章37条,明确了省级林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定义、遵循原则和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职责,建立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机制。《办法》为全省林草系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省级林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对《办法》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管项目要管绩效、实施项目要讲绩效”的意识,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实施全程绩效管理。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要强化工作合力,林长处、评价中心发挥牵头作用,各处室(单位)和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实结果运用。要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持续开展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挂钩、问题整改和监督问责等结果运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