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林场函〔2024〕443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92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侯中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川陕革命老区国有林场建设的建议》(第069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办理答复如下:
地处川陕革命老区、秦巴山区、四川盆周地区的巴中市,是全省林业大市,现有国有林场13个,位居全省前列。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巴中市国有林场工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支持巴中市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持续支持巴中市国有林场加快建设,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关于持续增加国有林场综合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指导巴中市有序改造国有林场低产低效林,修复退化林,实施封山育林,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12个,先后实施国有林森林抚育15.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27万亩,完成世行贷款项目营造林2万余亩,在8个国有林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5.45万亩;抓实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防控,有效控制松材线虫、蜀柏毒蛾和樟叶蜂对树林的损害,降低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转化经济效益,年生态旅游、康养人数达25万人次,收入达3000余万元。近三年,下达巴中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资金3.16亿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补助7178万元,社保补助1429万元,政社性支出补助367万元,通江县国有中幼林抚育补助1140万元,支持巴中市实施常年管护国有林114.7万亩、通江县实施国有中幼林抚育5.7万亩。2023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森林抚育项目变更为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具体包含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指导巴中市及有关县区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国有林场有关的资源保护培育、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助推巴中市有效改善国有林场森林质量,提高森林防护效益及经济效益。
二、关于强化国有林场能力建设的建议
2022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国有林场调整优化人员队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等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各地国有林场加强现有人员培养,重点培养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新型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基层国有林场可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等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留在当地;确保国有林场人才队伍稳定;推进国有林场人才年龄和知识结构优化;建立健全国有林场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023年11月,我局组织召开全省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现场会,对各地加强国有林场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做了部署强调、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局指导巴州区南阳、通江县空山、南江县大坝等国有林场探索经营性和服务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设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开发文旅产业,提升林业资源价值,增加林场(职工)收入,增强林场发展活力与后劲。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导巴中市强化国有林场能力建设,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队伍保障支撑。
三、关于持续加大国有林场基础升级的建议
近年来,下达巴中市国有林场通场部硬化路项目车购税投资2013万元,建设5个国有林场通场部硬化路29.8公里;下达巴中市中央车购税一般公里项目投资5552万元,建设6个国有林场林下经济节点路34.7公里。近四年,安排巴中市的11个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资金2072万元,支持巴中市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全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职工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今后,我局将持续支持巴中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四川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