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林退函〔2024〕483号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74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戈教·云登嘉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前一轮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74号提案)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省先后于1999、2014年率先在全国启动第一轮和第二轮退耕还林,全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646.06万亩,涉及21个市(州)178个县(市、区),惠及690余万农户2440多万农民。累计完成中央投资574.80亿元、省财政投入24.32亿元。丹巴县累计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7.9万亩,中央累计投资3.11亿元,惠及1.67余万户农户6.68多万农民。20多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4年起,第一轮(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考虑到政策到期影响退耕农户收入,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后续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两项补助政策:一是从2017年开始,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地,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元。二是从2018年开始,对补助到期的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安排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连续补助5年。
2021年,省林草局印发了《关于推动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地方高质量推动工程改造升级、提质增效。2022年底,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五部(委、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明确将退耕还林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和提质增效上来。2023年,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贯彻意见,对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成果、提质增效工作做了部署安排。2023年,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我省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提质增效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组织各工程县(市、区)编制了县级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各地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实现工程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单一生态效益向生态经济社会及文化多效益转变的转型发展和助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等目标,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抚育管护,巩固退耕成果。开展补植补造、抚育管护等,确保退耕还林地面积不减少,造林成效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提高质量效益,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二是开展集约经营,努力提高退耕还林地经济效益。利用“双重”项目、国家储备林建设、天府森林粮库、产业基地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契机,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在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品种改良、林种树种优化等,有序发展特色干果林、特色水果林和药材林及林下经济,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基地,夯实天府森林粮库本底,推动林业特色产业和特色品牌建设。三是用好现有支农政策,创新发展。统筹整合多渠道涉农资金,培育森林景观、森林旅游、采摘体验、森林文化和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等新业态,提升工程综合效益。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地《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提质增效方案》落地落实,助推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美百姓富。
由于退耕还林的事权、财权均在中央,我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继续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支持政策,助农增收,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