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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林长处(评价中心)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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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我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8130万元,其中国家公园支出50270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支出234676万元,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1531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3791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407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2.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78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61.81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1.88万亩,国家公园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0.07万亩,国家公园生态廊道建设9800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7座,国家公园标识标牌建设4620个,吸纳园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3180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个,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个,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10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34075人。

(2)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80%,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9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90%

(4)成本指标: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5)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6)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情况

1.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8130万元,其中国家公园支出50270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支出234676万元,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1531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3791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4075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

2.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105.6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61.81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1.881万亩,国家公园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0.07万亩,国家公园生态廊道建设9815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7座,国家公园标识标牌建设4620个,吸纳园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3180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个,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个,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10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34075人。

2)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80%,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9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90%

4)成本指标: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5)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6)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接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评价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执行234146.22万元,执行率69.25%,无被整合资金其中国家公园支出执行14323.33万元、执行率28.49%,森林保护修复支出执行183812.41万元、执行率78.33%,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执行1538.01万元、执行率10.04%,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执行397.47万元、执行率10.48%,生态护林员补助执行34075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我省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下达及时性。我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分解下达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全部下达。

3.拨付合规性。我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印发2023年林草项目管理年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林草项目管理年活动。修订完善《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四川林草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做好中省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范项目资金申报和入库管理,从制度上保障资金使用规范。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开展石棉县、古蔺县林草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林业贷款贴息专题调研,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严格按照项目执行,目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各地(单位)按照下达预算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我局主动查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薄弱环节,针对省级林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制度缺失情况,制定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省级林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机制二是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核查的方式,组织全省林草系统全面开展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6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资金稽查,并分别形成工作报告。三是加强调研了解实情。组织调研组深入6个市(州)的10个县(市、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形成《全省林草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现状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我省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全面保护天然林,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提高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进一步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落实社会保险补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质量;全面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规范国家公园管理,促进国家公园协调发展,提升保护科研和科普宣教能力;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我省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实施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完成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39.26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46.93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0.58万亩,建设国家公园生态廊道400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1座,建设国家公园标识标牌1100个,吸纳园区居民1849人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建设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6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49980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全省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为88%,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为9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5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2023年我省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国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增强。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2023年我省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根据各地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国家公园支出、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等部分指标尚未完成,主要原因国家公园资金项目实施地大多数为高原高寒、高山峡谷地区,冬春大雪封山、夏秋地质灾害严重,施工期短。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未完工项目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地对未完成的项目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为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落实项目通报和投诉举报制度,按月运用项目调度数据,加大提醒和约谈力度,局党组每半年通报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业务部门和地方林草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继续开展林草项目管理督导调研,出台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具体举措。三是强化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采取省市联动、县级自评、第三方机构参与等方式,建立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515日前,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率偏离、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举措。5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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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来源:林长处(评价中心)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我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8130万元,其中国家公园支出50270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支出234676万元,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1531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3791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4075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2.中央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78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61.81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1.88万亩,国家公园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0.07万亩,国家公园生态廊道建设9800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7座,国家公园标识标牌建设4620个,吸纳园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3180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个,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个,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10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34075人。

(2)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80%,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9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90%

(4)成本指标: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5)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6)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情况

1.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38130万元,其中国家公园支出50270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支出234676万元,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1531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3791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4075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

2.我省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105.6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61.81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1.881万亩,国家公园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0.07万亩,国家公园生态廊道建设9815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7座,国家公园标识标牌建设4620个,吸纳园区居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3180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个,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个,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10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34075人。

2)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80%,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90%

3)时效指标: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9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9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90%

4)成本指标: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5)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6)社会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7)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接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评价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执行234146.22万元,执行率69.25%,无被整合资金其中国家公园支出执行14323.33万元、执行率28.49%,森林保护修复支出执行183812.41万元、执行率78.33%,其他自然保护地支出执行1538.01万元、执行率10.04%,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支出执行397.47万元、执行率10.48%,生态护林员补助执行34075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我省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下达及时性。我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分解下达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已全部下达。

3.拨付合规性。我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印发2023年林草项目管理年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林草项目管理年活动。修订完善《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四川林草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做好中省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范项目资金申报和入库管理,从制度上保障资金使用规范。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开展石棉县、古蔺县林草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林业贷款贴息专题调研,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严格按照项目执行,目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各地(单位)按照下达预算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我局主动查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薄弱环节,针对省级林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制度缺失情况,制定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省级林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机制二是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核查的方式,组织全省林草系统全面开展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6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资金稽查,并分别形成工作报告。三是加强调研了解实情。组织调研组深入6个市(州)的10个县(市、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形成《全省林草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现状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我省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全面保护天然林,天然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提高质量转变;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向进一步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落实社会保险补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天然林资源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提高森林质量;全面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规范国家公园管理,促进国家公园协调发展,提升保护科研和科普宣教能力;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我省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24.95%,原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补助13289人,实施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16375.2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面积1877.3万亩,完成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面积39.26万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国家公园范围)446.93万亩,国家公园受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修复面积0.58万亩,建设国家公园生态廊道400亩,国家公园综合监测覆盖范围(占国家公园面积的百分比)20%,国家公园退出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为活动小水电81座,建设国家公园标识标牌1100个,吸纳园区居民1849人参与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17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3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3野生动物救护任务15个,专项拯救物种2个,建设疫源疫病监测站点33个,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60株,聘请生态护林员49980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全省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原住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管护率为88%,国家公园伞护物种种群数量变化情况稳定,林草系统管理的一级古树和名木开展抢救复壮合格率为9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社会保险补助兑现率100%,政策性社会性补助兑现率100%,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国家公园项目任务完成率5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湿地保护与恢复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2023年我省原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成本200/亩,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国家公园生态服务功能增强。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社会公众对国家公园的认知度持续提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国家公园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2023年我省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林区(林场)职工、国家公园管理人员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根据各地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国家公园支出、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等部分指标尚未完成,主要原因国家公园资金项目实施地大多数为高原高寒、高山峡谷地区,冬春大雪封山、夏秋地质灾害严重,施工期短。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未完工项目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地对未完成的项目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为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落实项目通报和投诉举报制度,按月运用项目调度数据,加大提醒和约谈力度,局党组每半年通报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业务部门和地方林草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继续开展林草项目管理督导调研,出台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具体举措。三是强化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采取省市联动、县级自评、第三方机构参与等方式,建立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515日前,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率偏离、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举措。5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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