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林草行政许可申请人及技术单位诚实守信,更大力度优化林草营商环境,日前,省林草局印发《林草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5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共十四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信息获取、情形表现、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管理信息及其获取渠道,明确了守信、失信的具体表现。对守信的申请人,单独或合并采取公开表扬、优先奖励支持、适时通报表扬、优先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检查方式等五条激励措施;对失信的申请人,单独或合并采取约谈、通告或抄告、全省通报、推送相关信息平台、纳入窗口重点管理、限制便利服务、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八条惩戒措施。
《办法》还规定了严重失信认定、失信修复、诚信线索核实等内容,形成管理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