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10时49分 来源:
会见方式
罪犯每月可以会见亲属一次。
会见须知
罪犯家属如来狱会见,会见人数在三人以内,请自觉遵守监狱会见场所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提倡佩戴口罩、不聚集。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16周岁以上的居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与罪犯的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及所在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与罪犯关系的证明等文书),办理会见手续。未成年人在罪犯成年亲属的带领下凭未成年人户口簿办理会见。
罪犯亲属或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
会见对象
罪犯的亲属及监护人。根据《四川省监狱在押罪犯会见通信实施细则》,亲属指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儿媳、女婿。
罪犯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陪同。
会见流程
凭有效证件、证明在侯见大厅窗口验证、办理会见手续➡️侯见大厅等候会见通知➡️接受安检、存放物品➡️会见大厅会见
咨询电话
狱政管理科电话:0816—2831677
监狱会见中心电话:0816—283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