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21年9月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21〕148号),试行期已满,按规定需重新修订发布。在总结和吸收2年多来执行情况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先后征求了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经规范性文件流程后,出台基本条件。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文件名称变更为《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共五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基本条件制定的目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从思想政治、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方面明确了职称申报基本条件,明确了不得申报、延迟申报、提前申报的情形。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明确了破格申报具体要求。
第四章答辩,明确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答辩的条件。
第五章附则,主要为特定解释、指标解释和条件说明。
三、修订前后内容特点
(一)细化业绩成果条件,实绩要求更为突出。
(二)删除了工艺美术师的破格申报条件。
(三)名词解释中扩展了对基层的定义。新增了脱贫县、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