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深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3〕183号)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yj208@163.com。
联 系 人:材料工业处 王康
联系电话:028-86265721
附件: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