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建设实际,开展了《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工作,起草了《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反馈至我厅。
联 系 人: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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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