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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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数信2024147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4号)要求,为促进典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3.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

(二)基本条件。

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

2.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服务)数量不得超过5个,已入围过的产品(服务)不重复申报;

3.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

4.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相关单位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请于20241011日前将有关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推荐函1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纸质版寄送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电子版发送至313194388@qq.com

(四)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产品提供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和售后服务,入围服务提供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的市场推广,把好服务质量关,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二)入围产品和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人:

经济和信息化厅  028—86262972

民政厅              028—84423067

省卫生健康委    谢  伟  02886135771

附件:1.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4年版)分类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4年版)申报书

      3.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4年版)推荐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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