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征集四川“集群金融通”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5
信息来源:产业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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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产融〔2024〕112号

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和优化金融供给,助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研发适配不同集群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汇集成“集群金融通”产品库。现就征集和高效推广“集群金融通”系列金融服务产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川内银行机构、保险机构、融资租赁机构、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征集适合不同产业集群企业融资特点的专属金融服务产品。

二、征集内容

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内容应包含适用集群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简介及亮点、适用企业类型、准入条件、产品基本信息(包括额度、期限、成本、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办理流程、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重点突出金融服务产品的优势和专属特性。

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应结合集群行业属性、发展趋势、资金流转特点、集群龙头企业带动效益等不同点,聚焦支持集群内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智改数转”发展;支持集群内大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支持链主企业收购、并购、重组发展;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保险、网络安全保险等方面。

三、相关要求

(一)各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集群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支持“整群”“整园”“整链”式融资服务模式,实行专属信贷规模、专属优惠定价、专属信贷流程、专属服务团队,形成以集群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专属金融服务产品。

(二)各金融机构自愿报送集群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每家金融机构可选择3-5个集群报送专属金融服务产品。金融机构以PPT形式展现产品内容,一个产品对应一个PPT。PPT要求图文并茂、表达清晰、文字简洁、数据准确、信息齐全、图片清晰,凸显产品优势和专属特性,并以“金融机构名称+集群名称”命名报送。

(三)省级部门择优筛选集群专属金融服务产品入库。对金融服务产品的适用性、创新性、优惠性、专属性等方面开展择优筛选,纳入“集群金融通”产品库并加大宣传推广,适时开展集群产融精准对接。

请各金融机构于8月15日(周四)前,将集群专属金融服务产品PPT及工作联络人信息(附件2)发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  李其其、丁  亿

联系电话:028-86265772

工作邮箱:jxwcjc@163.com

人行四川省分行货币信贷处  唐秦飞

联系电话:028-85261399

省委金融办公室协调创新处  周  浩

联系电话:028-86613735

四川金融监管局  熊雨婕

联系电话:028-61886529

附件:1.四川省国家级产业集群名单

      2.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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