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技创函〔2023〕57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推动我省新型工业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20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公示等程序,认定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名单见附件2),四川一名微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通过复核评价(名单见附件3),撤销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工作,支持企业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 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名单
2. 2023年复核评价通过的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2023年复核评价撤销的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