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我厅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9月18日对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1.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