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1件(来信1件)。截至9月18日,阶段性办结1件,不涉及责令整改和立案处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详细情况在省政府网站和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