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盐边县督查组向攀枝花市通报督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4-09-14
信息来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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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省级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盐边县督查组与攀枝花市召开督查情况通报会。督查组组长、经济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张海笑通报督查情况并讲话,督查组副组长、省河湖中心副主任李根生主持会议。攀枝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强作表态发言,盐边县委书记、第一总河长王兴全作表态发言。攀枝花市河长办、盐边县级河长、县级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盐边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五项行动”,聚焦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督查组也发现,盐边县在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库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禁捕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和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督查组要求,盐边县党委、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会上还观看了盐边县典型案例专题片。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压减督查规模、精简督查环节,有针对性地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督查组进驻期间,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相关负责同志与督查组成员开展个别谈话党政领导干部29人,现场核查盐边县12个乡镇、46个点位,查阅文件资料1900余份,召开调研座谈会1次,走访群众57人,随机发放调查问卷45份。接听群众来电4件,受理1件,转交地方处理3件。督查共发现并移交问题30个,主要涉及履职尽责、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工业领域涉水问题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相关负责同志全程参加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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