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技创函〔2023〕537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成都海关各隶属海关: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152号),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成都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了2023年度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公示等程序,认定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17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3年新认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现予印发。
四川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2023年新认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