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技创函〔2022〕967号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根据《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21〕102号)规定,经揭榜、企业申报、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答辩、整改落实、现场核查、公示等程序,经研究,认定“四川省先进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为“四川省丘区山区智能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落实相关建设条件,推动创新中心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创新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申报方案和建设目标,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发挥好支撑作用,聚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