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通运输厅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输厅2021年重点工作。
1.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战略规划体系。制定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推动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等规划。完成省级高速公路网、普通省道网规划修编,指导市县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网规划。出台全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公路水路专项规划及12个子规划。制定完成国道318线扩能提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交通改善等重点专项方案。
2.全面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责任分工方案和实施方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高原山区公路建设创新、公园城市绿色交通建设、交通防灾减灾体系、车路协同技术发展、交通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试点等6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落地见效。研究出台交通强市、交通强县建设指导意见和评定办法,明确激励政策、评价细则。启动交通强县候选县评选工作。
3.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发展。落实“1+6”川渝交通合作协议,与重庆市交通局联合出台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支持达州、遂宁、广安加快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加快建设泸州至永川等4条省际高速公路,力争开工建设成渝扩容、资中至铜梁等高速公路,建成及在建川渝高速公路省际通道达18条。加快推动G210线邻水高滩至渝北茨竹段等毗邻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消除瓶颈路、断头路。推进邻水、华蓥等“5+5”毗邻县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推进长江干支流航道、枢纽、港口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开通南充港至重庆港集装箱班轮,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开通达州至梁平等10条跨省城际公交线路。试行开通川渝定制客运班线。研究成渝公交“一卡通”优惠共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大数据共享中心。强化毗邻地区“跨界+联合”执法。
4.着力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宜攀沿江、马尔康至久治等37个、总里程3537公里、总投资6431亿元的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建成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南线、G0511线德阳至都江堰段等10个项目(路段)500公里以上,力争建成王坪至通江、成乐扩容等项目(路段)。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镇巴高速川陕界至王坪段、康定至新都桥、西昌至香格里拉、资中至铜梁、G5川陕界至广元段扩容、天府新区至眉山至乐山等6个项目600公里以上。加快内河水运建设。建成岷江犍为、汤坝航电枢纽。推进岷江龙溪口、老木孔等项目建设。协同重庆加快利泽枢纽建设。加快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普通公路建设。加快普通国道待贯通路段建设,实施普通省道提档升级。新改建国省干线1300公里、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全面推进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建设,加快绵阳广元山区公路、川陕革命根据地王坪红军烈士陵园专项改善提升、长征干部学院配套公路、“8·10”洪灾灾后重建等专项工程实施。牵头实施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通道和航空灭火设施建设。加快枢纽站场建设。建成天府国际机场客运站等4个客运枢纽站,实现所有通高铁的市均建有枢纽站。加快成都国际铁路港多式联运项目等货运枢纽建设。建设500个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新改建4.1万个村级招呼站牌。加快交通“新基建”建设。推进成宜数字高速、宜宾港智慧港口等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投用川九路智慧公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5个项目,加快平安智慧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建设。
5.有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好“两项改革”交通后半篇文章。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建设直连道路4500公里,建成产业路旅游路900公里,基本解决群众反映最迫切的撤并村直连问题。因地制宜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成5000公里。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动市、县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长效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开展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示范县评定,再创建一批全国示范县,争创首批全国示范市。打造“金通工程”品牌。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乡村客运车身外观、招呼站牌、乡村客运标识、驾驶人员管理“四统一”。推广客货两用车型,推进客运网、邮快网、物流网、商业网、旅游网“五张网络”融合发展。建成10个“金通工程”样板县。
6.提升建设养护管理能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印发实施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十四五”拟开工项目基本完成工可研究并储备到初步设计。提升普通国省道审查批复工作效率,保障项目储备。优化特许经营管理的营商环境,力争高速公路项目招商1000公里以上。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深入推进项目管理、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四个标准化,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用好红黑榜通报、省级部门常态化协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开展建设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重点项目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公路航道养护管理。研究实行养护资质管理,培育养护市场,倒逼养护从业单位转型升级。实施公路养护工程和强基能力建设,完成养护工程1500公里,力争国道PQI保持优等水平。开展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提升桥梁安全耐久水平。逐步理顺沱江、岷江航道养护管理体制。探索航道管养综合保护改革,研究推进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建立嘉陵江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加强路网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收费定价管理,全面完成高速公路试收费转正工作。优化完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技术保障、投诉处理、保通保畅、清分结算和网络安全等机制,开展ETC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特色服务区、主题服务区、超级服务区。
7.开创运输服务发展新局面。推动客运提质升级。大力发展机场快线、高铁快线等运输业务,丰富道路客运接驳方式。加快发展定制客运,力争实现三类以上班线定制客运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电子客票应用。全力做好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服务保障工作。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加快推进西部汽车城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完善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实现与铁路、航空运输信息对接。加强与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合作,推动开通四川经新疆、中亚至欧洲等国际道路跨境货运线路。积极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加强交通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深化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同比增长10%以上。激发运输发展新动能。规范推进网络货运发展。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大力发展枢纽经济、路衍经济。
8.强化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托行业成果编制发布地方标准10项以上。开展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研究,启动“钢管混凝土桥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创建国家中心工作。筹备举办智慧高速产业大会。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启动绿水绿航专项行动。巩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成果并完善长效机制。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落实好琼江河长牵头单位责任。强化交通建设生态修复,建设一批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深化汽车维修企业、柴油货车等重难点领域污染治理。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充电设施网络建设。
9.健全行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力争《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制定出台。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联勤联动。持续深化执法“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高速公路市场化改革,探索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打捆招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REITs试点。开展好交通运输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改进营商环境。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现全省道路运输“人车户”三证电子化和全国互认。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向群众办事“零跑腿”转变,着力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落实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积极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
10.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深入推进公路水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全力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着力推进渡改桥、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老旧闸坝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平安渡运”“平安运输”工程。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装置、营运客运车辆加装安全带报警装置,强化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和预案体系,加快交通抢险专业能力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工作。依法依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反恐防范基础性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乱象治理机制化,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11.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履行好交通运输组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好定期会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完善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坚决落实旅客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强化冷链食品运输疫情防控。充分考虑疫情多点散发、一级响应启动等情况,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12.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等宣传贯彻。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出台清廉交通建设指导意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干部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开展好行业技能竞赛。围绕交通强省建设,做好重大主题宣传。建设通江至王坪高速红色文化项目示范,打造一批交通文化地标。鼓励交通题材文艺创作,讲好新时代交通故事。大力弘扬以“两路”精神为代表的新时代交通精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通运输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工会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行业财务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史志总编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交通运输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其他支出。交通运输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481632.8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474.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2021年交通建设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较上年减少;三是上年结转规模较上年减少,品迭后2021年收支总预算减少10%。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厅2021年收入预算481632.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292.58万元,占7.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396.58万元,占85.42%;事业收入17560.38万元,占3.6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0.54万元,占0.05%;其他收入17705.55万元,占3.6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7.18万元,占0.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厅2021年支出预算4816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70.87万元,占18.37%;项目支出393161.94万元,81.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847.9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5522.8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2021年交通建设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较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396.58万元、上年结转33451.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9万元、教育支出35995.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3.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590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96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96412.05万元、其他支出1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396.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3516.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2021年交通建设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万元,占0.01%;教育支出31100.32万元,占7.56%;科学技术支出370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5.26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4543.57万元,占1.1%;交通运输支出184720.74万元,占44.9%;住房保障支出4748.96万元,占1.15%;债务利息支出181722.74万元,占4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公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日常运行支出,保障世行贷款项目顺利组织实施及行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6759.4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中等职业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教育成本项目支出,保障上述2个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23420.4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高等职业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教育成本项目支出,保障该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0.4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各类行业培训等所需食宿费、培训地点租用费、资料印刷费、培训教师聘用费等,以及上述单位人员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需缴纳的培训费,确保完成全年各类培训任务。
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排的应用基础研究,确保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排的重点研发,确保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安排的基本科研业务支出,确保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1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及其他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8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及其他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离休人员待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61.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62.9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款)2021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2.98万元,主要用于个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日常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1年预算为1660.8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医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保障该院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5.7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9.89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77.1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购买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确保按相关规定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06.3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各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等。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07.4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9.9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及运转类项目支出,保障该单位日常工作有序开展。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2679.04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照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养护管理项目支出,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交通养护管理任务。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5903.02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单位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确保完成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和日常信息化工作。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安全(项)2021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市场安全专项工作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212.97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年度公路运输管理和路政管理目标任务安排的项目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船舶检验(项)2021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开展船舶检验专项工作支出。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5.3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年度海事管理工作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项目支出。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693.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单位为完成年度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安排的项目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为2961.46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787.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确保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改革补助政策。
30.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181722.74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确保按时付息,维护政府信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93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39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53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9.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7.44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3.1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精神,我厅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公务接待成本。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际交流合作接待、招商引资接待等各项业务活动和其他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现有公务用车554辆,其中:轿车313辆,越野车43辆,小型载客汽车5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1辆,其他车辆95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7.44万元,用于55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路网规划和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规划和建设,水运通道及港口规划和建设,公路养护和航道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路和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航务管理,海事管理,高速公路执法管理,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公路水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厅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交通运输厅所属厅机关、四川省交通运输工会委员会等2个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等5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97.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0.7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原则,我厅大力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交通运输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156.9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信息化建设及运行、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抽检、行业规划课题研究、物业管理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教学设备、计算机、打印设备、通信设备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交通运输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5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408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2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交通运输厅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厅所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入等。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我厅公路局医院经营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表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相关文件: